归纳推理:从经验观察到知识泛化的系统化研究
<div class="note info"><p>本系列逻辑思维文章可查看:<a href="/pages/ljsw.html">逻辑思维方法论全景图</a></p> </div> <h3 id="1-归纳推理的核心本质与分类体系"><a href="#1-归纳推理的核心本质与分类体系" class="headerlink" title="1. 归纳推理的核心本质与分类体系"></a>1. 归纳推理的核心本质与分类体系</h3><p>归纳推理(Inductive Reasoning)被英国知识论学家 C.D.博德(C.D. Broad)描述为“科学的荣耀和哲学的丑闻”。作为一种“知识扩张型”(Ampliative)工具,其战略意义在于允许认识主体从已知的前提跨越到未知的结论,实现知识量的实质性增长。不同于演绎推理中结论已蕴含在前提内的“观念关系”(Relation of Ideas),归纳推理处理的是大卫·休谟所定义的“事实关系”(Matters of Fact),其核心定义是从个别、特殊的经验观察推导出普遍性结论或概率性预判。</p> <p>归纳推理的本质特征在于其结论的<strong>或然性(Probabilistic)</strong>,即即便所有前提为真,结论也仅具有概率上的高度支持而非逻辑上的必然性。基于源材料,其分类体系如下:</p>
作者:ZhangYong作者主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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